危险机械认证(MD机械CE认证)
机械指令附录Ⅳ所述危险机械包括
1.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加工肉类之单片或多片圆锯机。
1.1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有一个以手押送料方式进给之固定床台或采用可拆卸式动力进给装置。
1.2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有手操作之往复运动锯木工作台或托架。
1.3 操作时带有固定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内藏式工作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1.4 操作时带有 移动式刀具的锯木机,采用机械式进给装置及采用人工方式上下料。
2. 手押送式刨木机。
3. 人工上下料之木工用单面刨。
4.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或烦及类似材料,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床台及移式承架,以人工上下料之带锯机。
5. 由1至4点及第7点所提及加工木材及类以材料之机械所组合成之复合机械。
6. 手进给式多刀具夹持头之木工作榫机。7. 加工木材及类似材料之立轴刨花机。
8. 木工用手提式链锯。
9. 采用人工上下料金属冷作加工用冲压床,包括折床,其移动之工作的行程超过6mm ,速度每秒超过30mm 。
10. 人工上下料式之塑料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1. 人工上下料式之橡胶射出或压缩成型机。
12.下列地下工程用机器设备 : 轨道上之机械:动力车头及制动车。 液压式鐩道顶支撑设备。 地下工程用机械所采用之内燃机。
13. 安装有压缩机械,及采用人工收集装载家庭垃圾之卡车。
14. 附件一之3.4.7节中所提万向接头之防护装与可分离式传动轴。
15. 维护车辆用顶高机。
16. 包括可能从三公尺以上垂直高度掉落之危险之人员举升装置。
17. 制造烟火的机械
18. 便携式弹药推动固定器械或其他冲击式机械设备。
19. 为检测人员存在而设计的保护装置。
20. 第(9)、(10)、(11)条巾所述的用以机械防护的动力驱动联锁式可移动防护装置。
21. 确保安全功能的逻辑装置。
22. 倾覆防护装置(ROPS)。
23. 物体跌落防护装置(FOPS)。
危险机械,顾名思义即此种机械对人员可能带来比较高的风险,所以NPS在对此类机械认证审查是的要求比普通机械高出很多。
审查时,先需要选定针对某种危险机械的专用标准,根据标准中所列的检查项目进行逐项审查,并对产品整机进行型式试验、噪音测试、电气安全测试甚至是EMC测试。按照标准和指令规范要求完成型式试验的同时,需要审核企业的资料文件和计算书,只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并通过型式试验后才可申请最终的证书。如果在检查和测试过程中发现缺陷或问题点,NPS专案工程师会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协助企业对产品进行整改完善,达到要求后继续进行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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